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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叫得應擺得平 隨時隨地能調停——我省“法律明白人”化解矛盾糾紛筑牢“第一道防線”

          來源:遼寧法治報 | 作者:記者 欒嵐 劉妍 鄭子超 | 發布時間: 2023-10-24 12:07

            我省共有7.7萬名“法律明白人”,他們從鄉村到社區,從一地生根到遍地開花,他們既是具有較好法治素養和一定法律知識的村干部、社區書記、人民調解員,又是積極參與法治實踐的法律法規“講解員”、矛盾糾紛“調解員”、社情民意“傳遞員”,他們讓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在城鄉基層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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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媛(右三)現場調解施工糾紛

            霜林盡染,在山城最美的季節里,記者見到了李媛。面前的她,眼睛大大的,干練又不失親和。每天一大早,李媛一到社區的“居民評理說事點”,前來“說事”或有矛盾糾紛的社區居民也來了。

            李媛是本溪市南芬街道郭家社區黨委書記、主任,同時也是社區的“法律明白人”。社區居民都說,“別看她年紀小、個子也小,可她懂法,干起事來一點不含糊!”

            說起調解工作,記者看到李媛的眼睛里有星星。她說:“我熱愛調解工作,每次看到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我打心眼里感到欣慰。調解也是一面鏡子,平息糾紛的同時,教我做人、做事,提醒我時刻自省。”

            像李媛這樣的“法律明白人”我省一共約有7.7萬人。

            隨叫隨到解決群眾煩心事

            “法律明白人”是群眾身邊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隊伍,為群眾解決日常生產生活中的法律問題,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依法參與基層社會治理。

            本溪市南芬街道郭家社區有位張媽媽,患有小腦萎縮等老年疾病,多次步履蹣跚地來到社區,控訴兒子王某搶東西、要錢、打她等。

            李媛聯系上王某才知道,他因為和媽媽有心結,其實已經好多年沒回來看過媽媽了。思念成疾的老人甚至希望兒子回來和她吵一架,為了能夠見見他,所以采取了到社區控訴兒子的方式。李媛一次次給王某打電話,講母親養育她的艱辛,講老人生病需要照料和精神慰藉,講贍養老人是子女的法定義務……王某在電話中失聲痛哭,向李媛保證以后一定好好照顧媽媽。

            自2013年開始從事調解工作,10年來,李媛遇到過很多令她頭疼的問題,凡事不肯認輸的她總是直面困難,一次次運用自身豐富的法律知識為居民解決問題,收獲了信任,也贏得了認可。

            擅長調解的李媛深知法律的重要性,“不僅化解矛盾要靠法、依法,要從根源上減少矛盾發生,居民也要學法、懂法、用法。”此時的她又化身“普法大使”,時時刻刻不忘普法宣傳。

            “我的堵心事兒解決了!”日前,沈陽市依牛堡子鎮西拉馬河子村村民黃某在村里“法律明白人”、村黨支部書記佟磊的幫助下,要回了自己的5畝承包田。

            佟磊和村調解主任一起到黃某的前夫馬某家里進行調解,“《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最終雙方達成和解。

            經常出現在化解矛盾第一線的佟磊,在村民心中,是為村民辦實事的法律行家。

            用心用情、用理用法、隨叫隨到……“法律明白人”工作在田間地頭,活躍在千家萬戶,將貼心的法律服務送到群眾身邊。

            帶動百姓增強法律意識

            “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法律明白人’用群眾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講法律法規、調解矛盾糾紛、弘揚法治精神,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說,“法律明白人”需要具有較好的法治素養和一定的法律知識,積極參與法治實踐,發揮示范帶頭作用。

            “收莊稼別軋別人家的地啊。”“從地里上大道要注意讓車。”“秸稈拉回家別占道啊。”“你一根煙頭整不好就燒一片地一片山。”……秋收時節,馬小東幾乎每天都在田間地頭、村頭街巷“碎碎念”,句句都是被他“加工”過的通俗法律知識。

            馬小東是建昌縣素珠營子鄉素珠營子村“法律明白人”。他手邊總有一本法治書籍,在微信、微博、抖音上關注了不少法治博主,村里人習慣遇見事找他去商量,習慣稱呼他為“法律小百科”。他常說的一句話是,“新時代的村干部要知法懂法,老少爺們問你事兒的時候不能當法盲、裝啞巴。”

            在向村民普法的過程中,他堅持“定制式”按需普法:春耕講農資打假,夏季說防孩子溺水。總之,村民需要什么他便普及什么。近幾年村里老年人占比越來越高,老年普法成為他的心頭事。

            馬小東調解矛盾高效率的根源,得益于他能熟練地運用法律知識。今年3月,村民孟某菊家院外著火,火勢蔓延到鄰居宋某華家,給其造成了損失。事后,宋某華找到孟某菊索要賠償。但孟某菊覺得自己也是受害人,拒不賠償,兩家因此發生爭吵,險些動起手來。

            得知情況后,馬小東趕到孟某菊家。“大嬸,雖然你家失火也不是有意的,但畢竟給人家造成了損失,按照法律規定,你應該賠人家!”馬小東給孟某菊詳細地講解了相關的法律條文,讓其明白了事情的嚴重性。最終在他的調解下,孟某菊給宋某華買了100捆柴火作為補償,雙方達成和解。

            “村民間的矛盾,看似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但一旦任由其發展或處理不好,就容易引發社會治安問題,我們作為調解人員,不僅要把事調解好,更要讓村民通過事來熟知法律,從源頭上解決問題,化解風險。”馬小東說。

            “法律明白人”利用學到的法律知識,今年以來參與普法宣傳活動近萬次,調解各類矛盾糾紛5萬余件,推動基層形成了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圍。

            推進基層自治助力鄉村振興

            “法律明白人”管用,因為有血緣、親緣、地緣“三緣”優勢。“法律明白人”說話有人聽,離不開鄉情、親情、友情的“三情”。

            按照鄉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作規范,“法律明白人”優先從村干部、人民調解員、“五老”人員(老干部、老戰士、老專家、老教師、老模范)等人中選拔。原因在于他們天天生活在村里,熟悉村里的人頭地頭、民情民意;他們成為“法律明白人”后,老百姓叫得應、用得著,能夠隨時隨地化解矛盾糾紛。

            在農村,家長里短的事很容易出矛盾,馬小東就成為了和事老。

            村民王某貴和董某福是鄰居,兩家都緊挨著路邊。開春了,家里收拾雜物,王某貴就將自家院旁的一塊地方圈了起來,用于堆放東西。董某福上前理論但卻沒有效果。于是,他將自家院旁的空地也圍了起來,一時間造成小路擁堵,而且兩家還因為界限的問題吵了起來。最后兩個人一起去找馬小東。

            馬小東平息好兩個人的情緒,又趕到現場,通過打聽周邊的村民,按照他們的地界和土地面積推算出了兩家的實際地界。他又找來兩家人坐在一起,心平氣和地說清情況,又明確地指出兩家的錯誤。

            最后,按照他的建議,以王某貴墻外的一棵槐樹為“界”,“以后就以這棵樹為界,你們誰也不許在外面圈地堆雜物、扔垃圾。”

            據佟磊介紹,他組建“法律明白人”隊伍時,從村干部、退伍軍人、網格員、老黨員中進行選拔,選取了3名法治素質好、群眾工作基礎好的同志,一段時間以來,他們充分利用人熟、地熟、事熟的先天優勢,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發揮著積極作用。

            “要真正成為‘法律明白人’,必須心中有法,提升法治素養;必須心中有民,厚植為民情懷;必須心中有責,強化治理成效。”海城市新立社區黨委書記、主任羅兵表示。

            大連金普新區友誼街道寧海社區黨委書記李麗常把一本民情日記帶在身邊。里面詳細收集記錄各種各樣的民情信息。小到家長里短、鄰里矛盾,大到房屋拆遷、小區改造,逐項解決,筑牢基層穩定“第一道防線”。

            讓鄉村“法律明白人”更明白法律,關鍵要有人帶頭。“鄉村振興要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村黨支部書記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村黨支部書記要當好“法律明白人”,帶動更多人積極開展法治宣傳、參與法治實踐,村村都有“法律明白人”,就能多辦“法律明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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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小東(右)化解村民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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